发布时间:202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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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如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建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3.
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4.
“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技术支持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线)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8.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